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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墩立交桥等3座桥梁维修工程施工

2017年01月05日      有1046人浏览过


 
招标编号:FJHJ【2016】42-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墩立交桥等3座桥梁维修工程施工 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审批[2016]6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公用事业局桥梁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 ,招标人为南平市公用事业局桥梁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亚搏全站app下载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黄墩立交桥、梅园天桥、玉屏山大桥;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人民币6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5520562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 无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特种工程(限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或公路【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文】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文件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信息通过监管平台依法登入“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进行查询,无法查询到或查询的信息不完整的,否决其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有完成桥梁加固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上(含200万)。需提供:1.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委托书(函)2.施工合同3.验收合格相关证明文件(该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以上复印件(原件备查)(业主加盖公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3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3.9.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10.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12 月 6 日8时00分至2016 年 12 月 10 日23 时59分前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报名单及招标资料,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投标报名。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2016年12月26日17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陆仟元整(¥106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投标报名号+黄墩立交桥等3座桥施工”。
注: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在开标时提供《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按南建筑(2016)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7日下午14时30分,提交地点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平市延平区亿发商贸城七号楼二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或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投标报名单和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npzbtb.gov.cn)公示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公用事业局桥梁管理处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建工大楼   ,邮编: 353000 
电话: 0599-8069522    ,联系人:   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亚搏全站app下载
地址: 南平市八一路145号三楼   ,邮编: 353000  
电话:   0599-8634058 ,联系人:  小刘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建行延平支行       
帐    号:35001676107052505220 
 
 
监管部门:南平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提问   投标报名

 
主办单位: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提问   投标报名

登记
代理抽签
安排开标室
招标公告
补充通知
答疑
开标公示
中标公示
中标通知书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HJ【2016】42-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墩立交桥等3座桥梁维修工程施工 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审批[2016]6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公用事业局桥梁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 ,招标人为南平市公用事业局桥梁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亚搏全站app下载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黄墩立交桥、梅园天桥、玉屏山大桥;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人民币6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5520562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 无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特种工程(限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或公路【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文】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文件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信息通过监管平台依法登入“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进行查询,无法查询到或查询的信息不完整的,否决其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有完成桥梁加固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上(含200万)。需提供:1.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委托书(函)2.施工合同3.验收合格相关证明文件(该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以上复印件(原件备查)(业主加盖公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3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3.9.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10.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12 月 6 日8时00分至2016 年 12 月 10 日23 时59分前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报名单及招标资料,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投标报名。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2016年12月26日17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陆仟元整(¥106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投标报名号+黄墩立交桥等3座桥施工”。
注: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在开标时提供《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按南建筑(2016)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7日下午14时30分,提交地点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平市延平区亿发商贸城七号楼二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或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投标报名单和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公用事业局桥梁管理处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建工大楼   ,邮编: 353000 
电话: 0599-8069522    ,联系人:   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亚搏全站app下载
地址: 南平市八一路145号三楼   ,邮编: 353000  
电话:   0599-8634058 ,联系人:  小刘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建行延平支行       
帐    号:35001676107052505220 
 
 
监管部门:南平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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