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免费信息列表 » 沿河县幼儿园房屋检测鉴定单位

沿河县幼儿园房屋检测鉴定单位

[查收录]

发布时间:2019-07-17 20:48   浏览量:535次

  • 类 别 :房屋检测鉴定  
  • 联 系 人:张工
  • QQ号码:3464904430
  • 13600140070 联系我时,请告知来自加固之家!

    详情描述

    沿河县幼儿园房屋检测鉴定单位


      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愈加显著,国家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越来越多地取决于教育发展、科技进步和知识创新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教育的需求也在日益增加。在此背景之下,作为社会办学力量之一的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得到了空前发展。对各种各样的民办校外培训机构,我们要从理论上对其性质和特征进行分析,对其形成客观、立体的认识,以支持民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健康发展。
      民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是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和民办教育三个概念的交集。本文将通过剖析以上三者与民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关系来窥探民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性质与特点。


    民办教育与民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民办教育,又名私立教育,指除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组织以外的各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自筹资金,依法举办学校和其他各种教育机构而开展的教育活动。[3]
      《简明中国农业教育辞典》中将民办教育的办学模式分为以下几种:(1)由政府普遍给予资助的“民办公助”式学校;(2)以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为投资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集资型”学校;(3)以“教育储备金”为典型收费方式,发挥教育经营优势,利用市场滚动发展的“市场运作型”学校;(4)依托公办学校而举办“一校两制”式的学校;(5)政府举办按民办学校章程办学的“国有民办”式学校。民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模式包含了民办教育办学模式的第二和第三种。
      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规定:民办教育依据其类型的不同分别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权限审批。民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属于后者,审批之后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其审批权限和管理的相关规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解释。
      民办教育具有社会主义性质、民办性、公益性和产业性,作为民办教育办学组织机构之一的民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也具备同样的性质。

    1356216_2015924945275.jpg

    为民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具有如下性质与特点:
      (一)民办性
      民办性即非国办、非政府办的性质,或者说民资民营性。它是人民群众(团体或个人)运用自己的力量(包括财力、人力、物力等),直接(不是通过国家或政府机构)举办的教育事业,这就决定了其资金来源于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当前,我国面临教育资源短缺、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作为吸纳社会资金办学的一种形式,作为教育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来源之一,民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此问题。
      从教育资源的财力、物力方面看,民办校外教育培训能够实现教育投资主体和教育融资渠道的多样化,弥补国家公共教育经费的不足,也能因此获得社会力量对于教育在财力和物力方面的支持。与此同时,由于公立学校对于教育重要的人力资源――教师的入职条件有明确、刚性的规定,一些有志向、有能力成为教师的优秀人才被拒之门外,但民办校外教育培训能够吸纳这些教师,在为其提供就业岗位的同时实现其个人的社会价值,从而将更多优秀人才囊括在教育领域之内。
      (二)规范性
      民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是社会主义教育的组成部分,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教育。学校、教育的性质主要不取决于出资者,而取决于办学的方向、思想、原则和办学者,取决于教师、教育教学的内容和途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包括民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在内的民办教育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升办学者的政治素质,满足社会主义的需求。

    信息由用户自行发布,采用请谨慎,我们鼓励您当面交易。 加固之家网只为传递信息,我们不做任何双方证明,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信息转载,请标明来源于http://www.jiaguhome.com/info-20689.html

    免费获取报价与方案

    免费获取方案或报价

     客服将在24小时之内与您联系!

    免费申请

    加固之家在线智能报价
    微信扫一扫
    关注加固之家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如权利人发现存在误传其作品情形,请及时与本站联系。
    © 2024 jiaguhome.com 加固之家 保留所有权利
    加固之家 版权所有 2024 © 粤ICP备16006909号-1
    加固之家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