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资格 |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 一体化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特种专业工程承包(含结构补强)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广东省内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含临时注册)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含临时注册)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资质。 ■接受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2 ]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是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
备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