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补强)、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期限以检察机关出具的为准,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均可;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⑴联合体成员由二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且须具备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补强),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⑵联合体需明确双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⑶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二、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须报名即可参与投标。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12家的,则依次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12家时,则采用现场摇珠抽取12家作为入围投标人进行开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三、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 四、不设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 五、招标文件、施工图纸、预算书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stjs.org.cn/)下载,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本项目招标投标日程安排表,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汕头市潮南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递交投标文件、抽签会及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准时到场(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汕头建筑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