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构件中全熔透焊的对接焊缝和角焊缝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Ⅰ 类钢结构房屋建筑的焊缝外观质量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 时,可不进行对接焊缝及角焊缝的超声探伤,否则应进行对接焊缝超声探伤.超声探伤抽样数量不宜少于同类焊缝数量的 1% ,且不应少于 2 条。
2、Ⅱ 类和 Ⅲ 类钢结构房屋建筑,应分别进行各种类型焊缝的抽样超声探伤. Ⅱ 类钢结构房屋建筑的抽检数量不宜少于同类焊缝数量的 3% ,且不应少于 3 条; Ⅲ 类钢结构房屋建筑的抽检数量不宜少于同类焊缝数量的 10% ,且不应少于 5 条。